武士法 (2/2)江戶時代的封建領主控制法律,包括元和令

武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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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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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名稱
武士法 (1615)
地方
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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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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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朝廷的權力因財政困難而逐漸衰退。同時,1609年,爆發了名為「豬熊事件」的重大醜聞。英俊瀟灑、被稱為「光源氏歸來」的豬熊典俊,與宮廷多名女性(包括天皇的情婦)淫亂濫交,其中還涉及宮廷貴族。

後來與澤天皇勃然大怒,下令將涉案人員處以死刑。這時,家康介入了,因為周圍的人抱怨此事“太嚴格”,他想把此事交給可以做出公正判斷的第三方。經過說服天皇,主犯德利被斬首,其他涉案人員則被流放。這次事件成為幕府推翻天皇意志並決定刑罰的例子,也成為從此改變幕府與朝廷關係的契機。

現在,就重要宮廷貴族法律的內容而言,第一條至第十二條涉及皇帝和宮廷貴族,第十三條至第十七條涉及祭司及其任命。關於天皇,第一條規定:“天皇最該學的是學。”換句話說,這意味著政治應該交給幕府。此外,第七條規定,武士家族的官階應與宮廷貴族的官階分開。因此,武士與宮廷貴族不同,沒有固定數量的官職,幕府可以自由向朝廷推薦。

其他內容涉及皇子的等級及各職位、職位的任命規則、皇帝及宮廷貴族的著裝等。朝廷和宮廷貴族重新制定了,我是。

雖然這看起來像是幕府單方面強行剝奪朝廷和宮廷貴族政治權力的行為,但家康是在與宮廷貴族多次交換意見後做出的決定。從豬熊事件中可以看出,當時的朝廷正處於相當混亂的時期,因此可以推測,家康利用了時機,在徵得宮廷貴族同意的情況下,巧妙地調整了內容,使其更加豐富。對幕府有利。

德川家光的《兼永禮》強制規定了三金交泰。

除第七代德川家次和第十五代德川慶喜外,每次幕府易主時都會重新頒布武士法,其內容也逐漸改變。其中,有一些可以被視為里程碑的變化,例如第三代德川家光於1635年頒布的《寬永令》,其中明確規定並強制要求在江戶進行三金輪換而聞名。 。該書由著名理學家林羅贊起草,共十九篇。

三金公體是一種每隔一年派遣封建領主到江戶服役的製度。每個領地都必須承擔桑金輪換期間在江戶的旅行和停留費用。此外,江戶需要有合法的妻子和孩子,幕府也扣留各藩的重要人物作為人質。幕府的目的是透過三金陣加強自己的權威,削弱大名。

從法律上講,《寬永令》第二條規定,“大名和小名被命令在自己的領地和江戶之間輪流工作。他們每年四月參加工作。”由於隨行人數較多,為了省錢,我們要求他們減少到適當的數量,但當他們去京都時,我們會盡量保持適合他們身份的人數。

此外,寬永令中還增加了一項新條款,規定“必須停止(沒收並禁止建造)載客量為 500 石或以上的船舶。”這被稱為“禁止建造大型船舶”,透過禁止擁有可裝載500石的大型戰艦來限制各領地的軍備(有人說這也是商戰的目標)。建造大型船舶的禁令最初是在1609年9月以第二代將軍德川秀忠的名義向西域諸侯頒布的。後來在1638年,澄清了限制僅限於軍艦,商船被排除在外。

此外,《兼永禮》也對《元與禮》的內容進行了更詳細的闡述。例如,除了禁止建造新城堡外,「如果你的城堡的護城河、土方、石牆等被破壞,請聯繫治安官辦公室並接受指示。」的角樓、城牆、大門等。必須像以前一樣修復。' '」。最後,他強調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他說:“遵守幕府的所有法律法規,並在任何地方都遵守。”

德川家綱的「寬文令」對基督教的製裁

接下來介紹的是第四代將軍德川家綱於 1663 年頒布的 21 篇《觀文禮》。這些武士法律值得注意的是「禁止基督教」。上一任金榮令頒布後,1637年10月爆發島原叛亂,1639年頒布第五次全國隔離令,限制基督教,禁止傳教的葡萄牙商船訪問港口。據推測,他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加入了 Kanbun Rei。

德川綱吉的《天和禮》是一部帶有文學風格的法律,其範圍也有所擴大。

第五代幕府將軍德川綱吉於 1683 年頒布了武士法,但對其進行了重大修改。它由 15 條組成,並通過合併以前的武士法的條款進行了縮短。此外,此時,1635年頒布的御劍法和旗本法「正志法堂」被整合,武士法不僅成為大名的法律,也成為禦劍法和旗本的法律。

綱吉時代前後,幕府制度已經確立,和平的世界已經來臨。政治形式也從以前以武力為基礎的軍事政治,轉變為以法律、學術、儒學為基礎的「文學政治」。這種影響在《天和禮》中得到了清楚的體現。

首先,將原來第一條的“立志文武射馬之道”修改為“鼓勵文武孝道”。保持良好的舉止。”文武忠孝是指學問、武術、忠誠、孝道。理學的影響由此可見一斑。第三條寫到「人、馬、兵器」要備足,明確了在和平的世界裡,應該重視學術能力和儒家道德,而不是武力。

此外,由於《幕府法》的湧入,收養的孩子基本上必須同姓,死後收養的「最終收養的孩子」還要接受「檢查」。最初,幕府出於防止接管和削弱大名權力(如果沒有繼承人,大名家族可能會被毀滅)等原因,禁止在生命結束時收養孩子,但隨著幕府制度的建立,這些限制也隨之而來。逐漸放鬆下來,天和禮就是其中之一。這是因為,如果大名家族因缺乏繼承人而滅亡,其家臣就會成為浪人,導致治安惡化,政治不穩定。這是確保和平統治的一項措施。

此外,《天和令》也規定了「禁止殉難」。據說,他因禁止追隨藩主的腳步而自殺,從而避免了人才的短缺。

後來的武士法

此後,第六代將軍德川家信於 1710 年頒布了「寶永令」。它由荒井白石起草,並根據儒家思想進行了重大修改。在家宣和下一代家次時代,文治政治在理學家白石的領導下進一步發展。除了廢除慈生令外,白石還實施了相當大膽的政策變革(《聖德之志》),例如重鑄硬幣和限制與外國的貿易量,而寶永禮受到了這些變化的巨大影響。 .馬蘇。除了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儒家思想之外,它還包括一條禁止官員賄賂的條款。

白石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旨在使幕府擺脫財政困境,但改革過於迅速,遭到幕府家臣的強烈反對。然後,在第八代將軍德川吉宗時代,吉宗否認改革,白石陷入停滯。聖德的統治即將結束。

德川吉宗頒布的武士法律被稱為「巨峰令」。義宗廢除了白石的《寶榮令》,將其歸還天和令,並補充了一句:“這是我們家族世代修飾的,所以沒有地方可以修改。”

此後,武士法幾乎沒有任何修改地保留在《巨峰令》(實際上是《天和令》)中,一直沿用到江戶時代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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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本直子
作家(作家)我是前旅遊業雜誌記者。我從小就喜歡歷史,無論是日本歷史還是世界史。我通常很喜歡參觀寺廟和神社,特別是神社,經常以歷史人物為主題進行「聖地參拜」。我最喜歡的武將是石田三成,我最喜歡的城堡是熊本城,我最喜歡的城堡遺址是萩城。當我看到戰鬥城堡的廢墟和城堡廢墟的石牆時,我的心在顫動。
日本城堡攝影比賽.03